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医疗保险】致大学生的一封信

日期:2024-09-23  浏览数:


尊敬的学生家长们、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为保障在津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减轻患病大学生家庭经济负担,鼓励在高校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江津区“六大”参保好政策为在津高校大学生的健康保驾护航。

政策一:缴费标准比普通居民更低。大学生每学年度个人缴费标准执行我市城乡居民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2025学年度大学生医保缴费标准:一档380元/人,二档755元/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一档参保可享受100%的财政资助,二档参保按照一档标准给予资助。

政策二:门诊统筹比普通居民多。大学生普通门诊按每人每年100元定额标准由校医院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结余作为指标结转,超支由校医院负担。大学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一档75%、二档80%,在津高校大学生门诊统筹最高可报销400元。

政策三:住院报销比普通居民更高。

医院级别

起付线

报销比例

一档

二档

一级(含二级及以下的校医院)

100元

80%

85%

二级

300元

70%

75%

三级

(含三级校医院)

800元

60%

(普通居民50%)

65%

(普通居民55%)

每人每年支付限额

(含大病保险)

28万元

32万元

政策四:报销范围比普通居民更广。学生除了门诊和住院报销外,还可享受下列待遇:

1.特殊疾病门诊:对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和白血病,其门诊医药费报销执行住院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其起付线一年计算1次(一年内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以最高等级计算),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一档30万元,二档32万元;对特殊疾病中的慢性病门诊医药费不设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与住院一致,年度报销封顶线为2400元,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慢性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2.意外伤害门诊:无第三方责任的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意外伤害情形,其门诊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80%报销,封顶线为1000元/人/年。

政策五:门诊就医比普通居民更方便。从 2025 年1月1日起,大学生到校医院以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费用,与我市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保持一致,在校医院以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年度报销限额与校医院年度报销限额合并计算,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的普通门诊费用在校医院不重复报销。

政策六:待遇时效比普通居民更长。在津高校大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参加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入学时参加我市下一年度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时间为完成缴费的次日至次年12月31日。已参加我市当年居民医保的毕业大学生,待遇享受时间至12月31日。

参加居民医保,我们为您保驾护航顺祝同学们学习进步身体健康参保咨询电话:023-47555922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20249

 

关闭

招生联系电话:023-47890777,023-85551282 校办联系电话:023-85552322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学府路65号  邮编:402247

 渝公网安备 50011602500841号   渝ICP备15000778号-7


Baidu
ac米兰app官方入口